关于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宿、延期毕业住宿办理的通知

时间:2018-06-15 点击: 次


 各学院(部):
 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宿、延期毕业住宿相关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 一、离校退宿办理
 (一)办理时间
 2018年6月27日-7月1日
 (二)办理流程
 1.毕业生到公寓管理员处登记;
 2.管理员对毕业生寝室设施进行核查;
 3.核查合格后,毕业生交回寝室钥匙,管理员在退宿单上签字,毕业生持单到公寓服务单位盖章。
 (三)注意事项
 1.毕业生办理完退宿手续后,不得在原寝室入住;
 2.寝室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或丢失,由本人照价赔偿;
 3.毕业生离宿时,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,离宿后未带走的物品将视为自愿放弃;
 4.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,将视其自动退宿,行李物品由所在学院(部)负责打包和保管。
 二、延期毕业住宿办理
 (一)入住范围
 经学院审核,符合学校规定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且未达到毕业条件的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 (二)办理时间
 2018年6月27日-6月29日
 (三)办理流程
 延期毕业学生请填写《东北师范大学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,持表到学院(部)、公寓服务单位办理资格认定、床位分配手续。
 (四)注意事项
 1.先办理离校退宿,再办理延期住宿;
 2.延期住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;
 3.按照学生公寓宿费标准及时缴纳宿费;
 4.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,将视其自动放弃;
 5.床位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出租,否则将依照学校公寓管理有关规定,取消其住宿资格。

附件:

 1. 延期毕业学生住宿办理流程
 2. 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申请表

 

后勤管理处
 2018年6月13日